全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2025级本科生
二、总体要求
1.按照学校评选文件相关要求,依据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细致评审,规范程序,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2.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系主任、专任教师代表、教务员、辅导员、本科生资助助理委员会主任等任委员,负责制定本院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定细则,组织学生申报、初审等工作。
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下设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本科资助辅导员担任副组长,主要成员为团委、学生会、本科生党建工作中心、本科生资助助理委员会、心理中心主席(主任)团成员,本科生资助助理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的组织工作。
3.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照学生申报、院系推荐、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门复核或评审。
三、评选项目及材料清单
各类评选项目申报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一)“优良学风班”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系)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评选要求具体参考《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3〕9号)》(附件4)。
(二)“优秀寝室”“标兵寝室”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在院系常态化安全卫生检查中,至少1次上报月度优秀的寝室可进行申请。请寝室长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其他学生请勿重复填写,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所有填报信息应为上一学年信息)。学工处将于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开展实地复核,并根据“优秀寝室”评选结果发布“标兵寝室”评选后续通知。评选要求具体参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办法(校学〔2023〕10号)》(附件5)。
注:以上评选请以最新版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何老师:027-87556143。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获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相应的奖学金。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评选要求详情请见《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2)。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材料与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致,同时再提交《评优登记表》(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命名要求按照奖学金要求,无须单独发送。
2.“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附件10)。
3.评选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需在全年级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评选结果获得院系推荐。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自动获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推荐人选另行通知。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评选要求详见《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1)上一学年成绩单;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
(3)《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
(4)获奖证明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
(1)上一学年成绩单;
(2)《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
(3)详细的自我介绍及家庭情况介绍(不得少于2000字);
(4)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
3.评选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进行全院公开答辩,由综合考评成绩与答辩打分综合产生国家奖学金院系推荐名单;符合评选条件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应撰写申请材料,由综合考评成绩与材料打分综合产生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推荐名单。
4.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需申请人按照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后,由各班级资助助理于9月9日(周三)10:00前交至学院2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压缩并命名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如公管2501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发送至邮箱3164865792@qq.com。
(五)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评选要求详情请见《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
1.申请材料
(1)上一学年成绩单;
(2)《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
(3)获奖证明材料。
2.评选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校级奖学金申请人应进行全年级公开答辩,由综合考评成绩与答辩打分综合产生校级奖学金院系推荐名单。
3.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至多申请3项校级奖学金项目且至多获得2项;
(2)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可与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以外的校级奖学金项目同时获得;
(3)一个奖学金一份申请表;
四、评选时间推进安排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均为9月10日下午15:00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9月10日15点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9月11日前:组织资格审查;
9月12-17日:组织校级各类奖学金答辩;
9月18日左右: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
9月21日前:按照学校相关评选办法及学院评选细则完成评选工作,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确定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院系拟推荐名单;
9月22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名单,产生初评名单;
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的同学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奖学金项目分类,一个奖学金项目一个文件夹,每个材料分别命名为“班级+姓名+文件名”(如公管2501班+张三+文件名),所有奖学金申请文件再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各班资助委员,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如公管2501班+张三+xx奖学金申请)。
各班资助委员需要于9月10日17:00之前将各类奖学金班级申请人电子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汇总整理,整理成压缩包并命名为“班级+奖学金汇总”(如公管2501班+奖学金汇总)发送至邮箱3164865792@qq.com。
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的同学请将纸质版材料按照申请奖学金项目分类,一个项目申请材料放在一起,最后统一装订,交由各班班级资助助理。各班班级资助助理需要于9月10日15:00之前提交至学院208办公室颜老师处。
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申请条件不符的,将撤销其奖助学金资格,追回已发放奖助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委主任。其他疑问,请联系资助辅导员颜老师:027-87556143。
本通知内各项规定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所有。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
1.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4. 《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3〕9号)
5.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办法(校学〔2023〕10号)》
6. 《本科生“优秀寝室”“标兵寝室”推荐名单》
7. 《本科生“标兵寝室”申报表》
8. 《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指标体系评分表》
9. 《评优登记表》
10.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1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2.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