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013年10月15日前,申报人员材料报学院办公室。 2.2013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校聘办,进行集中审核。 3.2013年11月1日前,校聘办完成材料集中审核。 4.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材料展示、评聘、公示及申诉工作,并将拟聘人员申报材料报校聘办。 5.2013年12月5日前校聘任办接受申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6.2014年1月10日完成校学术评议和聘任工作。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 教师系列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 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 ②《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1份; ③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④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3. 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1份; (2)《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3)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1套。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3)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 四、有关说明 1.今年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执行《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文件。 2.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业务条件必须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4.个人提交的所有表格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zhengjinyan@mail.hust.edu.cn)。 5.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报(原件材料在核对时另带),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附件“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6.以上所有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栏中下载(已按各种申报类别归类文件夹,下载相应申报类别文件夹即可),也可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聘任资料类”栏目类下载。 2013年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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