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3年公共管理学院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资格:
凡参加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公共管理(MPA)复试分数线的上线考生,都具备复试资格。
联考总分 | 单科分 | 单科分 |
英语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
136 | 30 | 80 |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所有上线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2、报考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将认真核实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1)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2)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考生须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参加复试。
(3)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三、复试形式与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由复试老师布置抽签,每组约一个小时,8-10名考生就所抽的问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考核复试考生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典型案例分析能力、合作与协同精神、表达与沟通能力以及应急反应能力等。
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对于拟录取的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公管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复试安排:
1、报到:
(1)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到(原件审核后归还,收复印件2份);
(2)需交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收复印件2份);
(3)交盖有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可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1式2份);
(4)交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3个报告只需3选1)(1式2份);
(5)交1寸照片1张(办学生证用,照片反面写上本人名字);
(6)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7)复试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安排及时间、地点:
(1)广东考生(东莞、韶关、佛山)复试时间为2014年1月11-12日,地点:华科佛山研究院、华科东莞工研院;
(2)其他考生复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具体面试安排如下:
①报到、交验资料:8:00-8:30
②抽签:8:30-9:00
③ 分组面试:9:00-12:20
3、复试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208室)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27-87556744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