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
(发布于2006-4-29 15: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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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复试时;向所报考院系或同济医学院研究生部招办提供以下材料: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②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⑤体格检查表(报考主校区的考生复试时在校医院体检,报考同济医学院的考生复试时在同济医学院保健科体检);⑥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但必须有报考条件3中的②、③、④三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数学系 物理系 化学系 机械学院 材料学院 能源学院 电气学院 交通学院 生命学院 电信系 光电学院 控制系 电子系 图像所 计算机学院 建规学院 土木与力学工程学院 环境学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中文系 社会学系 哲学系 公管学院 教科院 新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