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为认真做好我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相关工作,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5月30日 14:3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查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推荐、选举产生,各班的代表数要求占班级人数的10%【注:有小数则向下取一位,如班级人数24人,则需有2位代表。】
四、参加院学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参加院学代会的代表应是学院正式在册的本科生(包括体育特长生、华侨生、国际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上一年度未受过任何院级及以上处分,包括院内通报批评;
3.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
4.责任心强,积极上进,作风务实,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注意事项:
本科各班班长、团支书接此通知后,应及时推进班级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于5月22日22:00前将学生代表名单发至学院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田煜蓉处,邮箱:910184815@qq.com,并通知学生代表按时参加学代会。
联系人:
潘汤泠 18351764109
陈亦辰 15358579985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