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公共管理学院拟举办“自强之星”院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评选类型
本次活动所要选拔的自强之星,是指在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或者某一方面由于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力争人先,奋发成长,成为同学们学习的榜样。该活动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家境贫困或者身残志坚的同学,而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同学:
1、志愿服务类:心中充满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的为其付出(如科研项目或者各类比赛),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取得一定成就。
3、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的面对生活,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他们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疫情之下,也鼓励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同学参与申报。
三、评选流程
1、评选活动第一阶段:活动报名 时间:3.21——3.24
请于3月24日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交至班级资助助理处,电子档相关材料压缩以“专业+班级+姓名”发至邮箱2643431551@qq.com。
2、评选活动第二阶段:材料审核 时间:3.25
由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汇总报名材料,组建评选组委会统一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评出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
3、评选活动第三阶段:公开答辩 时间:3.29(暂定)
由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在答辩嘉宾及全院学生代表面前进行答辩展示,然后由答辩嘉宾及学生代表公开投票进行选拔。评选出3名院系自强之星,获得院系“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在下学年申请自强奋进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并参与校十大自强之星的评选。
四、报名材料
1、材料准备:
报名表+总成绩报表+班级意见(同学真实意见)+1000字匿名自我介绍(涵盖自强事迹);提及到有获荣誉奖项等的,需提供证明,如荣誉证书复印件;同时,若报选克服贫困类,还须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若报选身残志坚类,还须提交残疾证明;
2、材料上交: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档材料交与所在班的班级资助助理,电子档材料发至邮箱2643431551@qq.com。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4日17点
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