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博士后: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核定办法》和《公共管理学院基本工作量核定办法》,现展开2024年度我院教师科技成果核定和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教师科技成果核定将采用教师主动申报方式。为尊重隐私,因各种原因未主动申报的,不计入核定范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也不计入核定范围。
2、成果核定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或学院相关机构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署名作者,已公开发表、出版或正式公布的科技成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或正式公布的未申报成果也可申报。
3、请各位教师下载填写附件表格。纸质成果统计表(签名后)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截止时间内放入二楼科研秘书信箱内,电子表格请发送给科研秘书(最好通过微信、QQ或电子邮箱)。个人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周一)前。
4、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已正式出版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校图书馆出具的SSCI/SCI/EI数据库收录证明、他引证明(检索站盖章)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ESI检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
(2)专著/教材:封面、出版时间、版权页和目录的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
(3)获批示的研究报告:首页、批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
(4)纵向科研课题:批准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彩色扫描件;
(5)科技成果奖励:奖励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
(需提供原件的再另行通知,届时请予以配合,谢谢!)
5、因各种原因暂无法备齐正式发表发布证明材料的(如:论文为预印版[部分也可开具检索报告]、暂无法开出检索报告、无法提供中文论文/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等情况),可在备齐证明材料后递延至下一年度申报。11-12月期间成果可待成果正式发表发布后于次年补报。
6、每项科技成果最多只递延一次申报(例如:2023年正式刊出或获得采纳通报的成果只可在2024年补充申报,2025年后一般就不可再申报)。
7、在站博士后因为另有工作协议,一般在出站时一并申报。成果申报不以本年度为限。
8、因为后期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量很大,为避免后续工作疏漏或出错,请各位老师一定按格式要求填写《统计表》。
9、请老师们顺便填一下教育部统计表格(《附2》),这个表是给文科处的。
10、因为所有材料都会留作长期存档,所以请老师们不要用废纸打印、复印。
附1.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科技成果统计表(2024年公管╳╳╳).
附2.科研成果导入模板(公管╳╳╳) 仅填著作和咨询报告.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16日
其他说明:ESI检索目录很乱(图书馆的说法是Clarvate公司每两个月更新一次),所以一律以官方网页上当场查询到的为准。具请体见附件(“ESI截图示例.jpg”),检索时右上方第一个选择框选择“Research Fields”,第二个输入框内输入期刊名,查询后右下方会看到期刊的ESI领域。或者也可以到图书馆开具ESI检索证明(现在华科图书馆可以开了,但是好像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