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科处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16年人文社科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人文社科基金设“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和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1.青年项目
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鼓励创新。
要求:40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以往承担过学校自主创新基金及其类似项目的不再资助青年项目。
2.专项项目
瞄准国家未来发展和学科前沿进行的前瞻性研究,以及学术思想新颖、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一般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基础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3.重点项目
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0日(6月3日17时前将申报意向告诉科研秘书蔡文杰博士),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登录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系统(http://fund.kfy.hust.edu.cn/),下载2015年人文社科自主创新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系统。同时,将两份纸质申报材料交科研秘书蔡文杰。
三、结题。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即可结项: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要公开发票1篇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含5万)重点项目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5万元以下一般项目等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
(3)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市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完全采纳;
(4)软件类成果需有应用单位证明;
(5)一般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所有成果,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且必须进行基金标注。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项目成果均应唯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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