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党支部、各研究机构,各学生班级、各院级学生组织:
按照学校《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落实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媒体平台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现开展学院2023年度新媒体平台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以学院或学院所属研究机构、有关组织、教师等为主体建设并运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博、微信、QQ、抖音、B站、视频号、快手、小程序及自主开发、外包开发或第三方提供的媒体类网络应用程序(APP)等。
自查情况需填报《公共管理学院新媒体平台清单》(附件1)。
二、自查内容
1、各支部、各研究机构、各学生组织要自查是否有以学院、相关研究机构、相关组织机构等名义注册的“侵权账号”“僵尸账号”等。对于擅自使用有关名义注册开通、运营的侵权账号,一经发现需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本次自查情况需填报《公共管理学院自查出的存在问题新媒体平台清单》(附件2)。
2、对于因阶段性工作而建立的,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学院工作事务的群组(含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应在使用结束后及时注销。本次自查情况需填报《拟做清理注销处理的新媒体账号清单》(附件3)。
3、对于不再使用、确认关停的新媒体账号、僵尸号、无在职教师指导审核、运营者离开学院且没有进行妥善交接的账号等,在核查后需及时注销。本次自查情况需填报《拟做清理注销处理的新媒体账号清单》(附件3)。
三、自查办法
1、各教职工党支部需自查本支部(本系)的新媒体平台设立及运营情况、本支部覆盖范围内所有人员的新媒体平台设立及运营情况(包括有关研究机构)。
各学生班级需自查本班及所属班团组织的新媒体平台设立及运营情况、本班所有同学的新媒体平台设立及运营情况。各院级学生组织需自查本组织及下属学生组织的新媒体平台设立及运营情况。
2、有关自查情况填写在3份清单中即可。1月22日上午12点前,各教职工党支部的自查清单反馈给任云霄老师,各学生班级和各院级学生组织的自查清单反馈给丁亚楠老师。如有疑问,可联系两位老师进行咨询。
新形势下,新媒体平台是把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各支部、研究机构、学生班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要贯彻执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先审后发”的工作机制,在本次自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合理解决问题,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