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安排 |
各系: 根据校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21日前,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含申报表及原件材料)。 2、2010年12月22日—23日材料展示(同时请各系负责人审核材料)。 3、2010年12月24日申报人员述职,院学术评议组评议并公布初审结果。 4、2010年12月27日院学术评议组复议并公布结果,报学校聘任办公室。 5、2010年12月29日校聘任办接受主校区人员申诉,12月30日校聘任办接受同济校区人员申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25份(正常申报副教授岗位者只提供1份); ③《申请教授(副教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④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找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各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和教学评价情况(在申报表中填写教学评分,由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16K纸;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③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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