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和十三级空缺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
根据学校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和十三级空缺岗位聘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空岗聘任工作从9月2日到11月30日,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和十三级空岗聘任同时进行。 2、所有期刊论文认定按校人〔2008〕28号文件执行。年限、业务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 3、具体时间 10月20日前学校完成通讯评议并反馈结果到学院。 10月28日之前,申报教师提交材料到学院办公室葛平处。 10月29-30日申报材料展示(学院办公室) 11月3日下午3:300,申报人员述职,院学术评议组评议并公布结果。 11月4日全天,院学术评议组评议负责人在总支书记办公室受理申诉,下午5:00院学术评议组复议并公布结果。 11月5日之前学院将申报人员材料报校聘任办公室。 11月6日校聘办接受主校区人员申诉。 说明: 1、申报教授 、副教授岗位,按照校人〔2008〕29号文件执行,对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达不到学校文件规定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受理材料。 2、对申报正高和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校教师聘任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学术评议组评议; 3、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聘任材料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业务成果统计表》一份。 ②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业务成果: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课课表和指导研究生详细情况证明等材料各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岗前培训班合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各单位审核) ④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岗前培训班合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各单位审核) ③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4、十三级空缺岗位聘任材料 1.申报二、三级岗位的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一份,所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四级及以下岗位由各单位聘任,向校聘办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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