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
全院各单位、教职工、学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的时间定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9日、30日两天的教学安排相应调至9月27日、28日,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1日、2日、3日全校停课。现将国庆假日期间学院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中心)及各位老师节前对办公场所所有的门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院办。 二、请大楼物业管理节日期间继续加强消防、安防等系统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问题,重大问题报院办或校保卫处。 三、请辅导员老师、学生班主任认真做好研究生、本科生假期在校情况登记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知在校学生不要到周边“三无”(无文化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审批)的小舞厅、歌厅娱乐;杜绝学生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到校事情发生。 四、禁止教职工、学生在公管大楼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请各系(中心)妥善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定一位假期安全责任人,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报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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