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2〕28号文“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2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单证MPA”)的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其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一、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类别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领域代码(125200)。
二、报名及考试
1. 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湖北省的考生到华中科技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全国联考科目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三、招生名额
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单证MPA)的名额为100名。
四、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院(系、所)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同时,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论证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学信网址:http://www.chsi.cn/;学位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rz/;湖北省学位网:http://hbxw.e21.cn/)。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院(系、所)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权威认证部门的学历、学位证书论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录取前招生院(系、所)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华中科技大学将进行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华中科技大学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的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湖北省的院校之间进行。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doc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 姓名拼音 |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此处加盖公章) |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籍贯 | 民族 | |||||||||||||
国籍 | 政治面貌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工作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技术职称 | 行政职务 | ||||||||||||||
工作岗位 | 考生身份 | 移动电话 | |||||||||||||||
工作电话 | 家庭电话 | 亲友电话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最高学历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证书编号 | |||||||||||||||
最高学位 |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 证书编号 | |||||||||||||||
报考学校 | 报考学位类别 | 应试语种 | |||||||||||||||
报考专业或领域 | 报考院系 | 报考研究方向 | |||||||||||||||
备 注 | |||||||||||||||||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18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012年 月 日 | |||||||||||||||||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2年 月 日 时 分 |
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