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于2019年11月答辩的MPA学员,加入QQ群:712187579,并按以下程序申请论文查重及盲审:
一、答辩资格审查:
1. 通过开题答辩;
2. 双证: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实践、研究环节除最后一项“学位论文”外,其他每项均需提交一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参加答辩时交给答辩秘书),用A4纸打印的3千字以上的报告,格式参照开题报告,实践研究环节培养方案见表一;
单证:实践环节培养方案见表二,其他要求同双证;
二、论文查重:
1. 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s.hust.edu.cn/;
2. 点击“研究生系统(导师 研究生)”,通过智慧华中大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入学考试准考证号后6位,也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方式重置密码,咨询电话:027-82668837、027-87559790;
3. 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后,在“学位综合服务” –> “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栏按提示上传查重论文,查重论文要求:含封面、独创声明、目录、文件综述、注释、参考文献等信息,论文文中但凡涉及申请人学号、姓名及导师等信息的,都需要隐去,答辩日期可用*代替,论文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不作要求;
4. 学生提出查重申请后,请通知导师在该系统中审核;
5. 2019年8月30日24点前完成以上查重步骤;
6. 查重结果出来以后,学院会在9月2日以后,统一审核;
温馨提示:学校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必须检测。为此,要求各位同学务必端正学风,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定稿工作,积极与导师取得联系,确保论文质量。查重指数超标,会直接影响各位同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答辩程序,严重超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取消相关导师两年度的招生指标。具体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校研【2015】14号)见附件二)。此环节请大家务必严肃对待,慎之又慎。
6. 现对《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第四点具体条款予以说明:
Ⅰ.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条款第2点,查重结果:10% < 总文字复制比 ≤ 20%,或20% < 段落文字复制比 ≤ 30%,由导师决定修改论文后是否需要复检。无论导师意图如何,均需由学生于2019年9月6日24点前发送含有导师意图的邮件截图至hust_mpa@126.com,要求如下:
A. 导师认为无需复检的邮件要求:
(1) 邮件题目:407-学号-姓名-无需复检;
(2) 将截图以附件形式发送;
截图要求:
(1) 截图为jpg格式,命名:“407-学号-姓名-无需复检.jpg”;
(2) 发件人:有导师清晰、完整的邮件地址;
(3) 正文:包含“ ***同学,你的论文第一次查重结果我已知晓,无须复检。 ”字样;
(4) 落款:导师署名及日期;
B. 导师认为需要复检的邮件要求:
(1) 邮件题目:407-学号-姓名-需要复检;
(2) 将截图以附件形式发送;
截图要求:
(1) 截图为jpg格式,命名:“407-学号-姓名-需要复检.jpg”;
(2) 发件人:有导师清晰、完整的邮件地址;
(3) 正文:包含“ ***同学,你的论文第一次查重结果我已知晓,论文修改后请复检。 ”字样;
(4) 落款:导师署名及日期;
请需要复检的同学于9月9日24点前重复以上查重步骤1-4;逾期未发送邮件的同学,皆默认需要复检。
Ⅱ.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条款第3点,查重结果:20% < 总文字复制比 ≤ 40%,或30% < 段落文字复制比 ≤ 50%,请于9月9日24点前提交第二次查重的论文(重复以上查重步骤1-4)。若查重结果仍然超标,将终止本次答辩申请;
7. 通过查重的论文方能进行盲审。
三、论文盲审:
1. 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学位综合服务” –> “论文评阅申请”栏按提示上传盲审论文,盲审论文要求与查重论文同一版本,论文仍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不作要求;
2. 学生提出盲审申请后,请通知导师在该系统中审核;
3. 2019年9月12日24点前完成以上盲审提交步骤;
4.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4】15号)见附件三;
四、其他
答辩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第2周和第3周周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联系人:游老师;联系方式:027-87556744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