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2]37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校教[2018]15号)、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执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晓东 马冬卉
成员:谭术魁 童文胜 钟书华 危怀安 陈涛 吴淼 李菁
秘书:何梦颖
监督邮箱:hnwha@163.com
监督电话:87559344
二、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1.组织领导原则
2.程序规范原则
3.科学评价原则
4.信息公开原则
5.关系回避原则
6.严格审核原则
7.违规严处原则
三、推免生指标
13名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记录;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6.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五、推免生选拔
1.按照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在全年级打通排名,前25名(即加权平均成绩前50%)经本人申请,进入推免候选名单。加权平均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8:00。
2.奖励加分按照《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执行标准》执行。推免候选人应于2020年9月25日18:00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秘书提交加分原始证明材料。
3.综合成绩=学生加权平均成绩*90%+奖励分*10%
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前13名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
4.对于申请推荐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8:00。
六、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凡涉及推免生工作原则和具体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都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推免政策、排名及加分情况及证明材料等公开。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公共管理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