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网络教育类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了。请感兴趣的老师按照下面的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了配合教育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也为了我校远程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使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二、申报课程的要求
在我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的课程。
三、课程负责人的条件与要求
1、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教师,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职称;
2、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等;
4、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此项目的申报(每个开课院系限报2门课程),将附件中表格填妥于2008年12月18日前,报资源与技术部。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优秀项目给予经费支助,并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网络教育精品课程。
联系人:贺晓敏
联系电话:87792385
E-MAIL:wh_he@mail.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89088Bytes)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高水平网络教育课程建设和共享,提高我校网络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建设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第三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及网络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适合于在职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
第四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范围是在华中科技大学开发并在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中使用的网络课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重点建设。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申报分学校和国家两级。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申报每年定期举行;学校每年从被评为“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网络课程中推荐若干门参加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申报。
第六条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和建设机构,接受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第七条参加申报的网络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我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第八条课程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校教师,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
2.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
4.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
第九条 网络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进行申报。
第三章 评审
第十条“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每年从申报的网络课程中评审出5门左右网络课程作为“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并面向学校开放。
第四章 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以项目立项的方式进行,工作量计入课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三条“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将获得学校的建设经费支持,“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将获得国家及学校的建设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每门精品课程的维护、升级情况调整经费支持的额度。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要保证学习资源不断更新,以保障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对连续两年不更新内容的网络课程,将取消“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资格。
第十六条“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属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