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定于2016年11月答辩的MPA研究生,按以下程序提交盲审论文:
一、答辩资格审查:
1.通过开题答辩。
2.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实践、研究环节除最后一项“学位论文”外,其他每项均需提交一份用A4纸打印的3千字左右的报告,格式参照开题报告。
3.提交导师签字同意提交论文盲审的凭据,如:导师同意参加盲审的邮件截图。
二、论文盲审:
1.论文电子版连同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以附件形式一起发送至:hust_mpa@126.com。
2.邮件正文要求:(1)学号、(2)姓名、(3)论文题目、(4)导师、(5)联系电话、(6)邮箱地址。
3.附件要求:
学位论文:文件为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407-学号-姓名-盲审.doc”,隐去封面、英文扉页、致谢以及文中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信息。
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1)截图以姓名命名;(2)发件人:有导师清晰、完整的邮件地址;(3)正文:包含“***同学,同意你的论文进行盲审”字样;(4)落款:导师署名及日期。
4.各教学点的学员将论文电子版及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一并交给教学点老师,由教学站点老师统一发给MPA中心。
5.盲审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三、其他:
1.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2.学校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为此,再次要求各位务必端正学风,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定稿工作,积极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保论文质量。
3.答辩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联系人:游老师。联系方式:027-87556744
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