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对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目的:
促进研究生更好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帮助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学科国际前沿动态,为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打下基础。
二、资助要求:
重点资助规定学习年限内的非定向博士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会议举办地点须在境外,港、澳、台不属于资助范围。
会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底。
曾经获得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但没有突出成果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三、资助额度:
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往返国际机票、会议注册费、住宿费、国外交通费、生活补贴、签证费等费用,实行限额资助并据实报销。在亚洲召开的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在12000元人民币以内,在其他洲召开的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在16000元人民币以内。
资助经费原则上要在2017年11月底之前报销完毕。
四、申报程序: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会议邀请信及会议安排,各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208办公室蒋老师。申请表电子版同时发到:qiuyan@hust.edu.cn。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申报结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五、后续管理:
申请人参加完国际会议回校后,需报送的材料和办理报账手续的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
附件: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