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查:
请拟定于2017年12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到学院208办公室登记,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公共管理学院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资格审查表”(下载附件)1份;
2、资格审查表中所列“在学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3、补充完善“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学术报告”等研究环节纸质材料。
凡课程学分和研究环节学分没有达到要求的博士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
1、我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分别执行我院关于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
3、A-D类期刊级别认定以《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件及其附件为准;CSSCI期刊认定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官网公布的发表当年的目录为准。
4、若论文已发表,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2份,原件同时交验备查。导师在论文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5、若论文被接收发表,交录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导师在录用通知原件上签字确认。
论文录用通知仅限于论文查重和盲审环节,申请答辩前论文必须全部正式发表。
资格审查完成时间:2017年9月20日。
二、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和审核:
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登录“研究生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智慧华中大”相同。
按系统提示依次提出如下申请:
1、论文重复率检测;
2、论文评阅;
3、答辩。
只有重复率检测和论文评阅通过才能申请答辩。
每一步提交后,都需要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请及时联系导师和学院教务员完成网上审核。
若系统中导师和实际导师不一致,请在HUB系统的学籍异动栏目进行转导师申请,然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学籍异动表1份,交208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若导师为院外兼职导师,请联系学院安排的院内导师进行网上审核。
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阅通过完成时间:2017年10月20日。
三、论文答辩:
专家盲审意见返回后,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并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执行《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4】15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博士生答辩秘书及具体答辩时间安排由学院和导师商议确定。
答辩完成时间:2017年10月25日。
请各位博士生严格按以上时间办理申请及答辩程序,逾期将无法保证12月份授学位。
四、其他事宜:
(一)关于证书登记照:
以前没有集中拍照的学生,9月28日可以在学校集中拍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也可以于9月底之前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
此外,研究生院已将之前所有集中拍摄的毕业照片(1寸8张、2寸4张)返回学院,证书只需要2张2寸的,其余照片请在资格审核时找教务员领取。
(二)关于学位论文格式:
学位论文格式请查询《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校研【2009】39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