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管理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2011年10月16日,“检察管理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湖北省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和我院联合举办,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我校副校长段献忠教授,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蒋剑伟、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调研室副主任王立兵,我院院长徐晓林教授,以及挪威奥斯陆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纪委的2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会议由我院党总支书记何流清主持。
段献忠副校长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说,本次研讨会是我省检察界和学术界合作进行深层次反腐研究的聚会,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在保障民生、依法治国,以及将公共管理理论与检察实践相结合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在致辞中指出,在管理革命急剧变化的今天,检察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基本的管理职能和管理理论。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对检察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如何加强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检察制度、探索检察管理基本规律等,都要求检察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检察公信力,力求达到从传统管理制度向现代管理制度转变的客观要求。
简短开幕式后进入实质性的理论探讨。国内外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检察院的实际工作者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检察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挪威奥斯陆大学的Tom Christensen教授以Procurement,control and prosecution-the case of Norway为题,详细介绍了挪威政府在进行公共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虽然当前已经提出“绿色采购”的理念,但挪威仍然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反腐败机构,妇女儿童的社会公平得不到保障,创新制度不够,进行国际合作的协调机制欠缺。美国公共管理学会会长、中佛罗里达大学刘国材教授以“政府向腐败宣战”为题,阐述了公共管理在提高效率、防止腐败方面担当的重要责任。官员贪污腐败的后果不仅限于国家公共财产的损失,而且还导致了民众对官员和政府的不信任,而这种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因此政府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专业性,以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杨开峰教授介绍了美国的独立检察官制度,美国的检察官实行向总统和国会进行双重报告,在对内部的费用管理及外包行为费用追查等方面,历来受到行政部门的干预,因此独立性并不强,在如何提高政府绩效、怎样测量绩效、及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强。
武汉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刘国媛副主任从实践方面作了发言。刘国媛认为可以从检察官的动力机制、控制调节机制、规范运行机制、反馈调节机制四个方面保证检察官工作的独立性。咸宁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孙峥主任以“关于运用检务督查加强检察管理的思考”为题发言,从为什么要提起检务督查和如何利用检务督查促进检察管理两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陈耀勤先生详细介绍了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检察机关掌握案件全貌,增强对内对外监督的显著作用。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吴开松教授以“检察院系统应对网络舆情能力研究”为题,指出当前我国检察系统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黄红平博士从名称、基础、特色、原则、改革等5方面,深入剖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我校法学院徐军华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反腐国际合作的问题与对策”的报告,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腐败犯罪的新特征出发,引出进行国际合作反腐败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对策。我院研究生张韦以“台湾与大陆检察官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作报告,介绍了两岸检察官在身份定位、选拔与培训、薪资待遇与职位保障、检察官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我院王冰教授的主题为“透明国际清廉指数计算方法评介”的发言,分析了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衡量腐败问题上指标选择的困难,介绍了透明国际清廉指数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对该指数能否准确衡量我国的腐败现状进行了剖析,他认为反腐败是个人人心、群体人心、乃至社会文化的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观察视角从宏观到微观,内容从理论到实践,研究国家涵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次研讨会是我院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为今后在该领域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