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官员PETER B. STOKES教授受我院邀请,于 5月25日晚7:00-9:00在东九楼D207教室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GOVERNMENT IN CANADA"的讲座,使我们对加拿大的政府管理情况有了一个粗浅的了解,这对我们的学习和未来的国家管理实践是大有裨益的。
PETER B. STOKES教授首先介绍了加拿大政府所具有的特点。加拿大实行的议会制度是从英国移植过来的,立法机关成员是由选举产生的。加拿大政府机构是一个多党制的系统,参议院成员是任命产生的,内阁部长如果没有得到大多数议会成员支持的话,就必须辞职。加拿大政府的合法性是从1867年颁布的大不列颠北美法案中取得的,在那一年魁北克、安大略、纳维斯柯达和新布朗斯韦克等四个独立省合并组成了一个新联邦-加拿大。加拿大这个名词在莫霍克语中是村庄的意思。
加拿大政府机构级别共分三级:联邦为一级,省为一级,地方自治的城市为一级。联邦和省级政府的权力起源于1867年的大不列颠北美法案的宪法规定;区域性的或者城市政府的权力则由省级政府确定。1867年的大不列颠北美法案和宪法法案明确规定了联邦和省级政府的各自权力划分。但是对于权力的划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新的政府活动和重要性的增加,一直都有很多的争论。
PETER B.STOKES教授详细讲解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国会权力和省级政府权力等各自不同之处。联邦政府的权力主要体现为,一是实施刑法;二是贸易管制;三是外交关系;四是发行货币和银行监管;五是规定和负责公民权利和义务;六是民族事务;七是国防。省级政府的权力主要有:一是保护公民财产;二是司法管理;三是掌管教育;四是保护公民健康和福利;五是市镇制度的权力。国会成员由选举产生,他们的权力包括:一是通过或更改法律;二是对税收和其他收入的法案进行投票。立法机关选举的成员代表着某一个区域的利益,任期为五年,立法成员由选举产生,立法成员来自不同的区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加拿大的政党政治实行的是多党制,主要党派有自由党、保守党、魁北党、新民主党、中立派等,根据联邦选举的结果来组成内阁。在2004年7月的国会选举中,自由党以135票居第一位,而在2006年1月的选举中,保守党以124票居第一位。
参议院是加拿大国会的最高组织,参议院的成员由最高长官根据总理的建议制定,并且可以任职到75岁。所有的法律提案必须先通过参议院才能生效。实际上,参议院的主要角色是评议由国会提交的法律议案。
政府内阁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提供法律建议,二是向立法机关提供预算,三是通过政府管理执行法律。按照惯例,内阁行使实权,总统只是一个象征。在联邦一级,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参议员。
在联邦和省级政府,执行机构也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省长,第二部分是由多数党的内阁首领担任总理一职,内阁部长由多数党的成员担任。第三部分是政府的各个部门和其他的分支机构等。政府分支机构和各个部门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它们通过各自的部长向立法机关汇报工作,并提供持久的市民服务。
在加拿大的政治体系中,司法部是一个重要的独立机构。它拥有法律和立法的最终解释权,司法不受立法机关和行政机构的干涉,拥有自主解释权。
加拿大的10个省之间是一个平行的系统,各省省长是立法机关多数成员支持的成员,省政府是一个由选举产生的领导组成的内阁,没有省级参议院或上行机构。
最后PETER B. STOKES教授就同学的疑问做了回答。当有同学问到如何评估政府时,PETER B. STOKES教授回答说,首先是国会议员的评价,然后公众可以通过投票决定政府的去留。当有同学问到在加拿大如何成为教师时,PETER B. STOKES教授回答说,在加拿大,成为教师的先决条件是有本科学历和一年的教育学认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根据讲课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本期简报主题词:政府管理 议会制度 加拿大
简报送发单位:校级领导、校机关各部处、相关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
本期简报共印份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