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理论的力量来自解释现实,改变现实。理论改变了中国,使中国逐步崛起成为建设和谐世界的巨大力量。毛泽东几十年前讲过,中国的知识分子若不与工农大众相结合,则将一事无成。这里的“工农大众”就是指社会现实。我们的理论研究若不与现实社会相联系,他的理论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等于无病呻吟,甚至有害社会。所谓空谈误国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师不忘自己神圣的社会使命,勇于投身现实生活的激流中,将自己的研究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与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做出了可观的成果,成为解释现实、引领现实潮流的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徐晓林教授关于数字城市政府问题的一系列研究,佘廉教授关于预警和应急管理的研究,钟书华教授的关于生态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卢新海教授、谭术魁教授关于国土资源的一系列研究成果被政府重视,作为决策依据,充分显示了紧密结合实际理论的解释现实、引领现实潮流的巨大力量。让我们高举理论研究与实际相结合旗帜,更好地扮演政府思想库的角色。
学者的责任:关注现实、关注民生
——卢新海教授的相关研究成为国土资源部决策依据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人们视土地为命根子。在江南农村,“珍惜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这种警示人们要爱惜土地的碑语随处可见。凡是对我国现实国情了解的人都知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里,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滥占耕地的高潮,一次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一次发生在1998年至今,大片大片的肥田沃土被作为“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利用”,迄至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锐减1.2亿亩,可耕地面积退至18亿亩的危险底线。我们再把历史车轮倒向400年前,英国在16世纪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圈占土地600多万亩,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充塞城乡,给英国社会造成严重威胁。如果说400年前的英国资产阶级和贵族的疯狂圈地,他们的每一个毫毛孔里都浸透着工人、农民的鲜血,是囿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尚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话,那么21世纪的我们,如果还沿袭欧洲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不珍惜每一寸土地,不加节制地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开发,那就无异于自杀,无异于断了子孙的生路,就是对子孙的犯罪。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虽然地大,但按人口平分,占地并不大,比欧美许多国家少得多,和俄国比更是少得可怜。我国已沙化和还在沙化的土地面积几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人口却在继续高速增长,14亿、15亿,在中国不久的将来是叫得绝响的数字。中国的土地寄寓着中国人民的生存空间,寄寓着中国的食、衣、住、行!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高度重视我国的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我们要把保护国土资源、保护18亿亩可耕地资源底线提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来考量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考量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
国人对我国国土资源的滥用早有警觉。我院的卢新海教授、谭树魁教授就是关注我国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杰出学者之一。卢、谭两位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多个研究项目的研究,且卓有成效。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熔铸了卢新海教授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问题的研究成果《向开发商大片供地的风险》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卢新海教授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指出向开发商大片供地会导致大量土地闲置、造成区域房地产效率降低、损失城市社会福利以及囤积土地的开发商获得额外的土地增值,从而导致政府应有的土地收益的减少,并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因此,针对当前政府频繁向开发商大片供地的现状,卢新海教授提出三项措施以防患于未然:首先,应该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出让土地面积,政府可以将城市用地按不同规模,划分为不同面积的地块予以出让;其次,必须加大力度,对闲置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再次,应该借鉴国际惯例,如开发企业在土地使用权竞标过程中,必须先过规划设计关;政府应该引进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网络等手段实现开发信息和公众监督信息传递的便捷畅通,借助城市居民的力量来制约和监督开发商,维护城市的公共利益。此外,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节约集约用地座谈会上,卢新海教授提出:一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分块出让土地,注重科学管理;二是明确规定闲置土地的范围,对大面积地块中闲置的部分应收适当比例的土地闲置费;三是明确定地块开发建设与周期,并将其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
卢教授该文先是于2005年6月28日由《湖北日报内参》以专刊的形式登载并报送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形成相关决策,继而于2005年8月22日由《中国国土资源报》理论导刊发表。2006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六项措施采纳了卢教授论文中的观点,其中第4项、第5项更是近乎直接引用了卢教授论文中的论述。如“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出让的地块面积。对成片土地,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后分块出让,防止企业圈地、囤地”;“进一步加大土地批后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出让合同中有关竣工时间和建设标准条款的管理,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速度,促进房源的增加和商品住房价格的稳定。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依法没收的土地,应当首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第2条第6款“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同样吸纳了卢教授的研究成果。我们注意到,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个又一个调控房地产的措施,发出的一个又一个关于节约国土资源,捍卫18亿亩可耕地危险底线的警报,都无不反映了卢新海教授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的观点。
我们的先贤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当代一位著名学者说:大学教师应具有“大爱”的品质,爱国家之所爱,急国家之所急,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中国优秀的知识分子,无不具有这些忧国忧民,以国家民族利益为己任的特征。卢新海教授一系列关于国土资源问题的研究,毫无疑问是他勇于承担社会使命,负起社会责任的优秀知识分子严谨的学术精神的体现。
我们国家正在崛起之中,崛起过程中的中国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我们学者不懈地努力去探索、去研究、去解结,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巨大的坚实的理论支撑。我们公共管理学院在承担政府思想库角色方面已做出了可喜的成绩。我们衷心希望我院教师以更加坚实的步伐和探索真理的勇气再创辉煌!
主题词:国有土地资源 房地产研究 国家决策依据 卢新海
主送单位:校级领导、校机关各部处
分发单位:全校各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
共印份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