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1月17日,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中明确提出的“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徐顽强教授围绕事业单位改革原因、路径、涵义进行了解析,提出公办事业应切断与主管部门的行政“脐带”。相关报道如下。
人民网武汉11月18日电 (记者 陈宇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明确要提出“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昨日,围绕事业单位改革原因、路径、涵义,记者专访了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徐顽强教授。
人民网:《决定》提出要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实现公办事业的去行政化。什么是分类改革?为什么要分类改革?
徐顽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 事业单位 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 三个类别。
提出分类改革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甩掉两头、留下中坚、公益分类、提升改造”;具体讲就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通过科学分类,实现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增强公共事业单位活力,达到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人民网:《决定》只是提出了“去行政化”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困难且涉及到多方利益的事。您认为,“去行政化”的切入点在哪里?
徐顽强:“去行政化”的切入点应该是切断公共事业部门与主管部门的行政“脐带”,即理顺公共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减少行政权力干预和主导公共事业发展的格局与形势,取消公办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缩减公办事业单位与政府公务部门间的人事流动。
人民网:实现“去行政化”,具体路径应该怎么走?
徐顽强:实现“去行政化”的具体路径应该首先建立统一规范法治的准入制度,取消公共事业部门行政级别;然后通过政府在公共事业发展方面根据分类标准,精简机构设置,在管理方面该放开的要放开,该市场化的交给市场,改革管理部门为服务部门,推行雇员制与人事代理制度,特别对具备行政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明晰权责,探索监察监督部门的年审制度,依法约束,探索实施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确保公共事业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链接:
http://hb.people.com.cn/n/2013/1118/c194063-19936937.html
http://news.163.com/13/1118/09/9DV0PLDR00014JB6.html
http://news.eastday.com/chyauto/2013-11-18/1023265.html
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31118/14180244.html
http://www.biznewscn.com/cj/Financial/201311/18-266282.html
http://news.cnfol.com/131118/101,1277,1641237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