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b.xinhuanet.com/YuLun/2009-07/09/content_17054149.htm,2009-07-09
长江商报消息7月6日,一场暴雨过后,珞喻路群光广场东侧的人行道更难走了。
约一个月前,这里因重新铺设地下排水管需要,原来平整的水磨石路面被挖开,露出一条深沟。虽然眼下工程已经完工,但是过往的市民发现,这条长约50米的人行道平坦不再——施工单位在排水沟上盖上一个个“铁盒子”,“盒子”里再安装上水磨石——“铁盒子路”比原路面要高一些,个别部位还有四五寸宽的缝隙,行人如果不两眼紧紧盯着脚下,极易崴脚。
这显然不是最糟糕的工程。连日来,记者在武汉街头调查发现,道路“开膛破肚”施工后,不恢复原貌就草草收工的现象极为普遍。武昌区一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百思不得其解:“城市公共道路,是不是谁想挖就挖?破路施工后,如此草草收场,难道就没有人监管吗?”
挖路施工留烂尾 路面坎坷难通行
6日的一场阵雨过后,很多路面开挖后留下的“烂尾路”,由于根基疏松,地势低洼,成了渍水区。据记者初步统计,从螃蟹甲至广埠屯沿线,不算大规模占道开挖的地铁和立交桥工程,仅被开挖的人行道就有12处之多,其中多数都变成了积满雨水的路坑,逼着过往市民纷纷绕行。
珞狮北路:人行道变身“铁盖路”一年多无人问
“珞狮北路劝业场至樱花大厦段人行道施工单位留的烂尾巴实在是太害人了!”在武汉大学读大二的小王前日告诉记者,仅他们班就有两人晚上穿拖鞋出来吃夜宵时,在这段人行道上把脚趾头磕伤了。
前晚9时,记者来到这里,由于是第一次走该段道路,记者尽量放松,没有过分关注路面状况。结果走了不足百米两次磕到脚尖,幸亏穿了皮鞋,要不然很可能会受伤。
“这条路总有人挖路施工,晚上要是穿拖鞋出来,一不小心脚趾就会碰上铁盖。”附近一陈姓居民说,这种状况持续一年多了,近期他常看到有人在这里磕到了脚。
珞喻路广埠屯站:慢行车道变成一条“碎砖路”
6日雨后,广埠屯电脑城前的道路变得分外繁忙,电脑城门前的慢行车道上停满了物流公司的货车。
这条分外繁忙的慢行车道,在广埠屯电脑城至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近500米路面的中间部分全部变成了破碎红砖堆砌的坑洼路面,不少地方都积满了污水。
而这里靠近人行道的一米多宽路面又被许多物流公司的货车占据,近5米宽的慢行车道只剩下了不足半米,过往的行人不得不一边小心避让进出的车辆,一边还留心脚下一处处的水坑,显得颇为忙乱。
烂尾工程无人认领,城管“以毒攻毒”逼其现身
一名执法经验丰富的城管执法中队长表示,由于武汉城市道路众多,偷挖道路现象屡有发生,城管部门往往防不胜防。
他所在的中队前段时间曾接到市民投诉,称“雄楚大道、民院路交会处有人私自开挖马路埋下水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路面已还原,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痕迹。
“但车辆一碾轧,就有部分路面在下陷。”他们将下陷部分挖开,发现路面下只有黄沙,沙底就是新铺的管道。这显然很不安全。
由于无法确定是哪家单位私挖路面,城管部门便将埋好的管道挖出,“守株待兔”。“不到三个小时,附近的一家新建楼盘前来承认了违法事实,并按要求对路面进行了还原。”该负责人坦言,武汉的城市道路众多,地下管网更是非常密集,由于开挖道路施工要承担高昂的道路复原费用,所以就不断有施工单位偷偷挖掘路面施工后草草复原,给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多执法难题。
各方热议:道路施工烂尾谁之过
城管
“烂尾巴”多是偷挖所致
华师西门至群光广场段人行道的烂尾巴,究竟是哪家单位留下的?城管部门为何不制止?昨日,洪山区城管局一负责人介绍,该段上个月是燃气公司在进行管道安装,向城管部门备过案,目前已开始对道路进行复原。另两处则分别在进行高架桥和地铁施工,道路复原工作将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这种情况,我们一直都非常重视。”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单位要开挖城市道路,必须到城管部门备案。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挖掘道路进行原貌恢复,经城管验收合格后方可。
该负责人坦言,开挖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多为关系民生的公共市政工程,接到市民求助就必须马上开工,工期一般非常紧,城管部门便特许其先开挖后申报许可。该负责人称,之所以留下如此多的烂尾巴,主要是一些小的工程承包商偷挖路面所致。
“烂尾巴”真是偷挖所致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认为这一结论难以成立:“道路施工又不是一天两天,城管部门天天有人在街上巡查,怎么可能不知情呢?”
市民
无公示牌谁知是不是偷挖
“既然政府已经明文规定:凡审批后挖掘道路,需在工地醒目处设置公示牌,标注开工、竣工时间及责任人姓名、咨询电话等。为何还有那么多的挖掘点根本不设公示牌?”在武昌中南路上班的罗小姐说。
“没有公示牌,根本就不知道挖路的施工单位是不是在偷挖,总不能见人挖路就举报吧?”在省妇幼上班的李小姐认为,管理部门应该要求获得许可的施工单位设立公示牌。
对此,武汉市城管局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施工单位偷偷挖路或获得许可后不设置施工围挡、不还原道路原貌,城管部门都可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但施工单位不设置公示牌,城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只能劝导。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遇到门前道路挖掘施工影响到自己生活时,可直接拨打城管热线82712345进行咨询和投诉。
专家
公共服务部门应该加强自身责任感
昨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建平认为,要避免城市道路不断被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部门频繁挖掘,城市的前期规划非常重要。如果前期规划失控,现状是管网工程必须开挖,那么公共服务部门必须加强自身责任感。
“不能把一切都推给管理部门。”刘建平认为,城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更多的应该是充当一个裁判员的角色,公共服务部门必须加强自身责任感,在开挖城市道路后,要按要求做到还原。
挖路施工留“烂尾” 大家都来举报它!
本报今起开通举报电话:87666666
城市道路,犹人之脸面。
埋在地下的管网要维修、要更新,道路修修补补亦在所难免。但是,施工结束后草草回填了事,不恢复道路原貌,留下一个个大坑小坑,如此一来,施工者倒是省事了,却把不便留给市民,这太不应该。市民尤其不能理解的是:偌大一个城市,“烂尾路”竟遍地开花!我们的法规为何形同虚设?监管部门为何缺位?
这些年,武汉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刷黑的路多了,设计精细化、人性化的大道多了。车行路上,噪音低了,灰尘少了,860余万市民都为自己家园的变化而自豪,他们盼望着城市基础建设能再上台阶!
但是,维护和保养有时比建设更重要。可以想象,如果施工单位挖开道路后,工程结束时都不按规定还其原貌,你留下一个坑,我留下几个“铁盒子”,即使市政建设投资再多,将是个什么效果?而我们忧虑地看到,道路施工“烂尾”在我们这座城市正呈蔓延之势,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也许我们并不缺乏这方面的规章制度,比如去年省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道路开挖管理的意见》就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要在实施道路施工前15天发布通告,并在施工现场或重要路口设置告示牌……道路施工作业完工后,必须及时恢复道路功能,并按时报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既然有法可依,既然权责明晰,那么,剩下的就是一件事:认真执行。
今天,我们对您——亲爱的市民朋友,有一个请求:请所有的武汉市民都行动起来,向我们举报您周边的道路“烂尾工程”。有多少?具体位置在哪里?主管单位是哪家?施工单位是哪家?还有没有人在制造新“烂尾巴”?本报举报电话87666666全天候为您开通。
让我们一起行动,还民以坦途,还城市以清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