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PA“学生—导师”互选的有关规定
1、我院每年分别在4月和10月份各进行一次导师选择,首先安排全体指导老师与MPA学员见面会,师生交流和介绍,然后由学生分别在4月20日或10月20日前到MPA教育办公室领取导师选择表。拿到表格后,学生根据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简介及自己的研究方向,慎重考虑后按自己的意愿填写第一、二、三志愿的导师(不允许三个志愿是同一导师)并及时交院MPA教育办公室统一汇总。学校要求交表时间截止期分别为4月30和10月30日。
2、MPA教育办公室将学生上交的表格按一、二、三志愿的导师归类,由导师按限额选择签署意见,并由MPA教育办公室按照限额调整后,报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批准。
3、将在收表截止日期后10天内,在公共管理学院网上公布“导师—学生”互选结果。
4、若因种种原因学生与其志愿表三位导师互选未成功者,请该生在互选结果公布后10日内到MPA教育办公室再次填表,进行第二轮“学生—导师”互选,互选结果将在10天后上网公布。第二轮互选不成功者,由MPA教育办公室按学生的研究意愿指定相关的未达限额的老师指导。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将按每年MPA学生在读人数规定每位导师指导MPA学生的限额(每位导师指导人数不超过学员总数的10%),并及时予以通知。互选结果,最后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二、论文撰写规范及程序
1、MPA学位论文以应用和实践型论文为主,论文选题一定要与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相结合,选题要实在,其类型包括专题分析、调研报告、组织诊断、案例分析和理论探讨等。论文内容应立论明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事例真实可靠。论文的工作量不得少于半年,论文的文字量应在2万字以上,论文的格式必须符合论文的规范要求(详见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2、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编写开题报告。申请在某学期内进行论文答辩的学生,其开题报告提交的最后时间为答辩前3个月的当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开题报告由相应的导师组全体成员审阅通过后,学生按照报告撰写论文。
3、论文应由学生独立完成,若发现有内容抄袭、弄虚作假或找他人代写等作弊现象,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4、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主动与导师保持经常的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和帮助。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必须认真审阅并对初稿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学生根据导师的意见再进行修改补充,最后由导师审阅定稿,按要求打印装订。
三、论文答辩
1、学校每年分别在5月、12月两次审批毕业并授学位。
2、答辩日期每年分两次,上半年答辩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下半年答辩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具体答辩日期与导师商议确定,申请答辩的MPA应于计划答辩日期前10天带论文到MPA办公室输申请我们答辩手续。
3、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邀请确定,经主管研究生的院长审批签字有效。
四、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附件1:论文的评阅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审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聘请2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一般应有一位本专业之外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阅人一般应在答辩前15日内对论文做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于答辩前10日将论文评阅意见退还学校。
附件2: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3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导师)。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确定。答辩委员会应至少有1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附件3: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由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名单及答辩规则;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报告论文选题意义、创新点及主要内容(30分钟);
4、答辩委员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30分钟);
5、答辩会休会,学生退出会场。
6、答辩委员会成员商议并表决。
7、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8、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者上报信息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每年应按规定的时间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本单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基本信息。各学位授予单位报送的信息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即将建立的面向国内外的证书认证系统的基本信息源。为此,国务院学位办专门组织开发了“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供各学位授予单位上报信息使用,以确保各单位上报信息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硕士学位申请者的信息上报作如下规定:硕士研究生应在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按规定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并到“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信息工作站”进行信息录入。以上学位申请者应对所提交的基本信息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负责。每位学位申请者需向信息工作站交纳10元信息录入费。
附件5: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答辩事项
一、相关文件
A、 论文4本(含原件)
B、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份
C、 论文评语2份
D、 答辩审批表2份
E、 论文评审意见表3-5份
F、 信息登记表1份
G、 毕业生登记表1份
H、 正式刊物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I、 彩色一寸、二寸蓝底照片各1张。
二、申请答辩程序
1、完成论文装订
2、请导师聘请答辩秘书
3、在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办公室领取B.C.D.E.F.G文件,并填写有关内容
4、将B文件送交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办公室审核成绩
5、准备5本论文(含原件)请导师签字,并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
6、将D文件及导师已签字的5本论文送交系主任、主管研究生院长签字
7、将其他论文送给评委,将C文件送给评阅人填写,并尽快收回
8、将F文件送至信息站数据录入
9、将全部文件(A~I)交给答辩秘书,商议答辩会议安排
10、举行答辩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