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层工会推荐,校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评审,校工会常委会批准,我校2003年度"五好家庭"评选揭晓,我院王国华(妻子余晓武)家庭荣获"五好家庭"称号。
本届"五好家庭"评选条件为:(1)爱岗敬业好。家庭成员工作积极,关心集体,工作(学习)业绩突出;(2)家庭美德好。家庭成员互相支持,夫妻互敬,尊老爱幼,民主持家,关系和睦;(3)社会公德好。家庭成员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热心助人,邻里关系和谐;(4)遵纪守法好。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主持正义,廉洁自律;(5)锻炼身体好。家庭成员坚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家庭环境整洁,崇尚科学,生活情趣健康文明。
学院向王国华、余晓武一家的入选表示热烈的祝贺!
2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