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土地管理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业务职称: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国际刑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诉讼法学会、湖北省民法学会、湖北省行为法学会、湖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习经历:1997年3月—1999年9月,华中理工大学政法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1999年9月获硕士学位;2000年9月—2003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1969年2月—1979年9月,任战士、书记、干事;1979年10月—1994年2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秘书、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天门县副县长兼政法委书记、天门市副市长兼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处长、研究室主任;1994年2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8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常务副检察长;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徐汉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