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包括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第二条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类别
(一)三好研究生标兵
(二)三好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第三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标兵
1.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学校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2.获得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3.三好研究生标兵采取自愿报名,如果未评上校级,仍将获得【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二)三好研究生
1.政治思想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iAi/ΣAⅰ;式中Mⅰ、Aⅰ分别为第ⅰ门学位课程成绩和学分数)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5.担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院研究生党务中心主席团成员、院新闻中心主任团成员等。
(四)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第四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操作细则
(一)各类优秀研究生指标由学校分配,学院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1.三好研究生指标分配:博士生2018级1个,2019级2个,2020级2个;硕士生2019级12个, 2020级11个。
2.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标分配:博士生2018级1个,2019级2个,2020级2个;硕士生2019级及2020级12个。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指标分配:博士生2018级1个,2019级2个,2020级2个;硕士生2019级7个,2020级7个。
4.学校额外分配给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占我院名额,已获得校研究生会、校级社团等优秀研究生称号的不得再参与我院优秀研究生评选。
(二)博士生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学生申请,由研工组、党支部和班委共同评选出优秀研究生。
(三)硕士生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
1.三好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实行总分(政治活动分、成绩、学术表现、学术活动分、社会集体活动分)排名,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总分排名相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实际活动分排序,活动分(按政治活动分、学术活动分、社会集体活动分实际总分)靠前者优先考虑,按照1:1.5进入答辩,由学工组及研究生代表担任评委,共同评选。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实际活动分排序,按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后的活动分(按政治活动分、学术活动分、社会集体活动分实际总分)靠前者优先考虑,如果活动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总分排名靠前者。
4.党建学时未达标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不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
(四)总分、活动分排名的工作将由院研会主席团及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完成,于10月14日左右公示在学院网站或QQ群,请大家及时关注。成绩、论文和活动分截止日期与学业奖学金通知保持一致。论文录用即可。
第五条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时间和奖励办法
(一)研究生评选时间及步骤
1.9月30日-10月7日,本人线下准备评奖所需的纸质材料。(如果和学业奖学金相比较,没有额外增加的加分材料,则不需要重复提交加分材料)
2.9月30日-10月12日,本人网上提出申请,登录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申请理由不少于300字),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
(1)导师在学生申请登陆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10月16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2)申请的学生双面打印《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导师签署意见后,12日中午12:00之前将审批表交给所属党支部的支部书记,非党员交给对应班级的党支部书记(如1801班非党员交给1801党支部的书记,博士2班非党员交给博士第二党支部,依次类推),党支部书记召集支部委员和班委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评定,由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于10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交至学院研工组108办公室。
(3)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可以同时申请(需分别交3种申请表,不能1张申请表填写三项荣誉称号),但最后只能获得1项荣誉称号,评选顺序依次为: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申请不获得。
申请三好研究生者还需上交一份以第三人称的身份为自己写的15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作为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发到邮箱:hustcpaygz@163.com。
(4)10月14日-15日由研工组、党支部、班委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推选出优秀研究生名单。10月20日左右,将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果于学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可反馈至研工组;
(二)奖励办法
1.获以上四种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由研工部盖章后,送至档案馆并载入个人档案。
2.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第七条 附则
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