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包括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共计划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3 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各院系可推荐毕业生候选人1名。
三、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四、申请流程
1.本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 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 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申请人请将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附件1-3)电子材料按“学号+姓名+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材料”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176605466@qq.com。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表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