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试行办法》(学工〔2021〕17号),现面向全院专任教师选聘2024级研究生德育导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德育导师的配备要求
1、根据学院工作实际,为2024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配备德育导师,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担任。
2、德育导师每届任期至少两学年,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职。
3、鼓励热爱学生、热爱教学、具有较高教学及科研水平的专任教师和专家学者,特别鼓励获得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称号或受到各级荣誉表彰的教师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
二、德育导师的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3、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4、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德育导师的工作职责
1、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让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2、党员德育导师应参与指导研究生党团班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班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
3、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协助导师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科研、就业等实际困难,及时处置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
4、协助导师抓好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着力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支持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创新实践活动。
5、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德育导师的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2024级研究生德育导师2人,7月完成选聘工作,8月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符合任职条件、能做到岗位职责的专任教师自主提出岗位申请,经所在系推荐、学院选拔,确定的正式选聘名单将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请有意向的老师在2024年7月12日(本周五)前,将报名表(见此通知附件)发送至邮箱2019210094@hust.edu.cn,联系人丁亚楠。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