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安排,现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624.htm)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培养高水平人才,我院制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7)
二、2024年研究生院给我院下达的指标为:博士生1个,硕士生3个。
三、请对照评选办法,按照申请要求,进行自主申请,电子版材料发至hustcpaygz@163.com,并在奖助系统http://yjsjz.hust.edu.cn完成操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24:00,逾期申请或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时间节点按照奖助系统中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
四、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附件一、附件二及支撑材料
五、党支部评议: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应当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3),对党支部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予以鉴定,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报送学院研工组。
六、成果认定时间: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获得成果的截止时间应为2024年9月24日24:00。
七、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生在各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登陆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以便在奖助系统中选中自己的成果条件。
2、另外还需要以附件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1)、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2),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
3、院(系)初审。院(系)制定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本院学生公示,并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由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完成后由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院(系)副书记在线操作)。
4、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各培养单位召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请于2024年10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5、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6、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注:2024级博士中硕博连读(不包含硕士学制已完成)的学生使用硕士学号登陆申请硕士国奖。除国奖外,此类学生其他奖项的申请均使用博士学号申请。
公共管理学院研工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