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决定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
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能参评:
1.受到党、团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由于个人原因,存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评选名额
14名
四、评选办法
参照《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
五、评选流程
1. 2026年4月3日-4月10日,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相关要求如下:
(1)必须网上完成申请,否则不能参加评比;
(2)填写前请将相关成果进行登记,操作步骤为: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
(3)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成果认定区间为2025年9月1日00:00-2026年4月3日24:00,即硕士研究生三年级期间参加的活动,计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前两个学年的记分以当年评奖评优认定的记分为准;
注:候选人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按照以下顺序:
l 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导师签字,不需要全文内容)
l 学生工作、社会服务及活动参与情况
l 思政荣誉相关证明
l 其他材料
2.4月13日17:30前,党支部在群众评议后的基础上,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2)对候选人进行鉴定,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3)并提交至学院学工组。
线上支部审核联系人如下:

3.4月14日-4月20日,学院学工组组织材料审核,按照申请人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根据排序确定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
4.4月20日-30日,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学工处复核。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