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安排,现将我院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申请年限
评选对象为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学业奖学金;超过规定基本学习年限的,不再参加申报评选。
二、奖学金类别、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两类,各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方可申报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2026年学院学业奖学金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硕士一年级推免生和统考生总成绩第一名可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生总成绩第二、三、四名可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余可申请三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二年级17个一等学业奖学金,31个二等学业奖学金,9个三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三年级15个一等学业奖学金,28个二等学业奖学金,8个三等学业奖学金。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个,二等学业奖学金1个,三等学业奖学金46个。
三、评选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状况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评定从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表现(含学术论文、科研课题、学术会议及讲座、著作、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学生工作、社会服务及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硕士一年级学生根据入学综合成绩评定,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士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70%、学术表现20%、思想品德5%、学生工作及社会服务与活动参与5%的权重综合评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生自主申请,参照《学院国家奖学金(博士)评选办法》总成绩计算方式排序。具体评审标准与加分细则见附件评选办法。
四、申请时间与评选程序
因学业奖学金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均可参评、按综合评分确定获奖等级,本次评选先组织加分证明材料提交并统一算分,算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再根据算分结果申请对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学院各环节安排如下。
1.材料提交:2026年9月14日18:00前,参评学生将可用于加分的证明材料(学术表现成果、学生工作任职证明等)于工作时间提交至学院208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材料不再受理。
2.学院算分:学院于2026年9月15日-16日组织统一算分。
3.网上申请:算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根据算分结果于2026年9月23日前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对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线上审核:2026年9月25日前,党支书、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完成在线审核。
5.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集体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学校复核审定:2026年10月9日前,学院通过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名单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经全校公示、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方式
(一)线上申报。本次评选全部数据以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学校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奖证明将在毕业前统一生成并随毕业材料移交档案馆。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请申请人提前在“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完成成果录入和审核。
(二)纸质证明材料。学术表现成果、学生工作任职等需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期刊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并由导师签名、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获奖证书、聘书等),于2026年9月14日18:00前交至学院208办公室。
(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由各研究生党支部报送学院党委。
(四)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填错、报错、无法使用等问题,请统一报告德育助理或辅导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