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是否同意接收,确认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后(一定要确认正确,介绍信开错了,重开很麻烦,需写说明),填写纸质版《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转到本校或本院的党员也需要填写这个表,其中转到本院的党员接收单位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其他学院的需咨询相应学院),提交所在党支部。
备注:若暂时未找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院的(最多保留至2019年11月底),填写纸质版 《华中科技大学暂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提交所在党支部。这部分党员信息不需要在系统中操作,只需要把暂缓申请表交到学院210。
(二)党支部核实“转出党员”信息无误后,将相关信息通过校内的“党员信息系统”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转出”,报学院审核,各党支部需在6月14日之前完成,同时,党支部书记将“需转到省外的党员人数、需转到省内(含校内)的党员人数”发给罗东春。党支部收齐纸质版申请表,于6月17日之前交到学院210罗导处。
(三)请党员于6月19日下午3-6点到学院210办公室领取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只有转到省外党员需要),转到省内和校内党员到学院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签领单》上签字即可。暂缓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不用领取任何材料。
(四)党员本人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信息表》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党员应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其原所在党组织反馈介绍信回执联。
说明:1、转出申请表中的“工作(学习)单位名称,不是指的学院,是毕业以后的工作(学习)单位”。
2、转出申请表中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是指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里的全称,不能简写,错一个字也不行,否则转接不成功”。
3、附件1的申请表都要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支部要通知党员重新打印,学院不接收超过单面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