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材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公共管理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院级或以上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3.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4.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5.在科研工作和实习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存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7.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三)参评具体条件
各班级参照《华中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见附件1)进行评选。
四、评选比例
各项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学院2023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指标通知至各班级。
五、评选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 4月12日-4月17日,学生本人填写《公共管理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2. 4月17日前,2023级本科生各班级按照评选细则组织公开答辩,将初评名单及材料(附件2、附件3)提交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定。经公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2.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3.如有疑问请咨询陈甜 027-87556143.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