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ENGLISH
  • 研究机构
  • 学生
  • 教职工
  • 考生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院长致辞
    • 组织结构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联系我们
  • 教育团队
    • 行政管理系
    • 城市管理系
    • 土地管理系
    • 博士后
    • 行政人员
    • 诚聘英才
  • 招生教学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咨询培训
  • 学术研究
    • 研究机构
    • 学术要闻
    • 学术动态
    • 科研通知
    • 研究项目
    • 重要研究成果
    • 讲座信息
  • 对外交流
    • 外事新闻
    • 外事通知
    • 交流项目
    • 申请指南
  • 党群行政
    • 党政要闻
    • 党政通知
    • 学院工会
    • 工作流程
    • 学院简报
    • 媒体看学院
    • 学院文件
    • 师生权益反映渠道
  • 风晓学工
    • 组织架构
    • 学工要闻
    • 工作制度
    • 学生组织
    • 学子风采
    • 风晓通知
    • 公示平台
  • 资源中心
    • 专题专栏
    • 项目申报
    • 教学资料下载
    • 常用文件下载
  • 廿年院庆
    • 二十周年
    • 院友之家

风晓学工

  • 组织架构
  • 学工要闻
  • 工作制度
    • 本科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党建工作
    • 团学工作
  • 学生组织
  • 学子风采
    • 本科生新闻
    • 研究生新闻
    • 党建新闻
    • 团学新闻
  • 风晓通知
    • 本科生通知
    • 研究生通知
    • 党建通知
    • 团学通知
  • 公示平台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党建
    • 团学

本科生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风晓学工 > 风晓通知 > 本科生通知 > 正文

关于公共管理学院报送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1-04 14:41:54  点击: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因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公管学院全日制2024级在校本科生

二、减免名额

2

三、申请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上进,自立自强,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热心公益。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

(2)烈士遗孤。

(3)单亲且家庭确实困难。

(4)西部助学学生,且符合当年减免要求。

(5)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学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平时有不良消费行为习惯者,如抽烟、酗酒及其它高消费行为。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上学期功课有不及格情况,在校学习不求上进者。

4、不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者。

6、由于本人的责任造成被盗等突发性事件而产生的临时性经济困难者。

五、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符合要求的申请学生依据自身情况提供材料,包括:

(1)学费减免申请表(可附学费减免申请书);

(2)教务处统一打印的上学期成绩单;

(3)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孤儿证、残疾证、烈士证、优抚证等;

(5)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的,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6)其他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学费减免额度

对于符合“孤儿”、“烈士遗孤”身份的学生,减免4年学费;

对于符合“单亲且家庭确实困难”身份的学生,根据学校当年政策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确定是否减免和减免比例;

对于“西部助学学生”,根据规定,如果是新生,减免当年学费,如果是老生,根据上一学年成绩决定减免全免(成绩排名专业前30%),减免一半(成绩排名专业前30%-70%),不减免(成绩排名专业低于70%);

对于“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学生”,根据审批意见决定。

七、提交方式

请满足条件,需要申报的同学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444167935@qq.com,纸质版交至学工办208陈甜老师处。截止时间11月6号上午10点。

八、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已享受学校困难补助待遇又违反了学校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学校将要求学生返回当年已享受的全部补助。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4日


  • 附件【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个人学费减免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 附件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 附件1: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docx】已下载次

Copyright©2008-2017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邮箱:hujie@hust.edu.cn

院办:027-87543047 MPA:027-87556744 

=====学院研究机构=====
  • 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
  • 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研究中心
  • 舆情信息研究中心
  • 现代领导科学与艺术研究中心
  • 东盟研究中心
  • 电子政务研究中心
  • 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
  • 社会组织评估研究中心
  •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 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
=====常用网站链接=====
  • 中国天气网
  •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 中国政府网
  • 湖北决策咨询网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公管院校链接=====
  • SIPAatCU
  • ASU'sDecisionTheater
  • MaxwellatSYR
  • HKSatHarvard
  •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