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公共管理学院拟举办“自强之星”院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评选类型
1.志愿服务类:心中充满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的为其付出(如科研项目或者各类比赛),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取得一定成就。
3.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的面对生活,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他们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疫情之下,也鼓励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同学参与申报。
三、评选流程
1.评选活动第一阶段:活动报名时间:3.9-3.12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3月12日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交至班级资助助理处,电子档相关材料压缩以“班级+姓名”发至邮箱sur169@qq.com。
2.评选活动第二阶段:材料审核时间:3.13-3.15
由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汇总报名材料,由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
3、评选活动第三阶段:公开答辩时间:3.16(暂定)
由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展示,然后由现场嘉宾及学生代表公开打分进行选拔。评选出3名院系自强之星,获得院系“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在下学年申请自强奋进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并参与学校自强之星的评选。
四、报名材料
1、材料准备:
①自强之星的申请表;
②总成绩报表(成绩为2024-2025学年专业成绩,在师生服务中心打印,需盖学校公章);
③匿名自我介绍,要求不少于1000字,需涵盖自强事迹,建议参考《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评分标准》进行撰写);
④证书复印件(提及到有获荣誉奖项等的,需提供证明,如荣誉证书复印件);
⑤班级意见(5位同学真实意见写在一张A4纸上,并附上签字);
⑥家庭情况调查表(仅针对克服贫困类);
⑦残疾证明(仅针对身残志坚类)。
注:详情请参考《报名材料提交细则》
2、材料上交:
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档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的班级资助助理,由班级资助助理送至学院208办公室资助辅导员颜怡处,电子档材料发至邮箱sur169@qq.com。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7点30分
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1:自强之星申报表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附件4:2026年公共管理学院自强之星答辩评选细则
附件5:自强之星报名材料提交细则